关于印发《江西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者:沈斌发布时间:2020-02-15浏览次数:26

江西师范大学文件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校发[2020]14  
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印发《江西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办法》的通知

 

各学院、处(室、部、馆,各直附属单位:

《江西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同意,现予发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江西师范大学2020215


江西师范大学

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办法

 

良好的考风考纪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,为端正考风,严肃考纪,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建立正风肃纪机制,明确“不准作弊”的责任

1、加强考风考纪组织领导。学校成立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小组,由校长担任组长,分管教学、研究生、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,教务处、研究生院(研究生工作部)、学生处(学生工作部)、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切实加强对考风考纪工作的组织领导,做到思想上重视、制度上保证、工作上落实。

2、明确考风考纪工作责任。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学院考风考纪第一责任人,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是本学院考风考纪直接责任人,辅导员、班主任是所在班级考风考纪具体责任人,监考教师对维护考场纪律负责,切实把考试中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。

3、完善考风考纪奖惩机制。将学院年度考试学生违纪作弊比率、老师通报比率与学院绩效考核挂钩,与考试工作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;落实辅导员班主任抓考风考纪的具体责任,若某次考试该班有10%以上的学生作弊,要追究该班辅导员班主任责任,视情况约谈、扣发奖励性绩效、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;对连续三年无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学院进行表彰奖励。

二、规范考风考纪管理,优化“不能作弊”的环境

4规范考试流程管理。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,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,尤其要杜绝考前漏题或变相泄题等不规范行为,严格规范阅巻评分过程。对于被认定为考试泄题和随意评分的老师,一律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。

5、加强监考培训指导。每次考试前,各学院都应对监考老师集中组织监考培训,要求监考老师严格执行《江西师范大学考场规则》和《江西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》,严肃考纪、认真履职,不给学生作弊的空间。对出现的作弊行为敢抓敢管,绝不姑息。

6、推进巡考制度落实。对大型考试,确保安排校院两级巡考,校级巡考由校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督导专家组成,院级巡考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组成。两级巡考分工协作,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、监考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进行全面巡查和督查,及时发现、反馈考试有关问题。

7加大考试环境整治。对提供打印、复印、微缩服务的校内相关场所进行清查、预警,定期摸排涉考作弊及违法犯罪线索;同时,加强网络巡查、监控,全面清理大学生相关作弊微信群、QQ群,排除线上线下考试作弊隐患。

三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,营造“不想作弊”的氛围

8、完善新生入学教育方案。在新生入学教育方案中单列诚信教育主题,要求各学院组织新生认真学习《考试纪律手册》,为新生详细解读《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,上好诚信教育“第一课”,引导新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诚信意识。

9强化考风考纪宣传教育。教务部门、学工部门、各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,通过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刑法修正案(九)、校规校纪、典型考试违纪警示事例等形式,旗帜鲜明反对考试舞弊等不良行为,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,消除作弊动机。

10、营造诚信校园文化氛围。学工部门通过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、定期公布失信学生名单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;校团委、校学生会积极组织开展诚信校园文化建设活动,面向广大团员青年加强诚信教育,倡导“诚信考试、从我做起”的良好氛围。

11发挥学生干部模范作用。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,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。要求学生干部以身作则,严于律己,带头正气、树新风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自觉维护考试纪律,积极主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

12、帮扶预警困难学生。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群体,针对弱点和问题及时安排个性化学习帮扶,对于个别临考心理压力大、出现焦虑甚至抑郁症状的学生,要采取特别举措引导学生树立信心,调整心态。同时着重做好思想教育和提前违纪预警,消除学生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。

四、严肃违纪作弊处理,形成“不敢作弊”的震慑

13严肃监考工作纪律。严格按照《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》中“教学事故与处理”相关规定,对监考教师迟到、缺席、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、玩忽职守等不良行为进行认定,构成教学差错的,一律在网上通报批评;构成教学事故的,坚决报学校处理。

14加大违纪处理力度。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,一律按《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严肃处理,当天公布违纪情况,一个月内做出处分决定(遇假期顺延),绝不容忍、不姑息。对于消极抵抗或拒不认错的,一律按《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对应条款的上限处理。

15、强化视频监控应用。充分利用学校标准化考场的监控设备,考试时间全程录像,考后安排专人进行视频回放,对发现违规违纪的考生,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真正做到人防技防紧密结合,让违纪作弊遁于无形。


XML 地图